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2條 法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組織目 第2條 環境部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任務如下:一、協調中央有關機關研擬公害糾紛事件之處理方法及對策。二、督導或協調有關機關對於公害糾紛事件之處理。三、提供直轄市、縣(市)政府處理公害糾紛事件必要之支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