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5條 法規: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5條 本小組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人員列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