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第8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相關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長照機構法人 › 第一節 通則 第8條 長照機構法人應有足以達成其設立目的所必要之財產。前項必要之財產,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其設立之規模及運用條件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