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第一款第一目資產負債表,其內容如下:
一、資產:
(一)流動資產。
(二)非流動資產。
二、負債:
(一)流動負債。
(二)非流動負債。
三、淨值:
(一)長照機構財團法人:1.永久受限淨值。
2.暫時受限淨值。
3.未受限淨值。
4.淨值其他項目。
(二)長照機構社團法人:1.資本。
2.資本公積。
3.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
4.淨值其他項目。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1條
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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