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13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相關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長照服務及長照體系 第13條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提供之項目如下:一、有關資訊之提供及轉介。二、長照知識、技能訓練。三、喘息服務。四、情緒支持及團體服務之轉介。五、其他有助於提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之服務。前項支持服務之申請、評估、提供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