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3條 法規:社會福利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公益信託,係指以從事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家庭支持、社會救助、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業務或其他有關社會福利業務為目的,其設立及受託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益信託。 本條定義的名詞 公益信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