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5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5條 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畢業者。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