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相關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母法 第13條 本法第五十一條所稱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指罹患疾病、身體受傷或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