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16條 法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二章 住宿式服務機構 第16條 住宿式服務機構收住需技術性護理照顧服務者,應以專區方式辦理。前項專區,得優先提供原在同機構接受服務者之持續性照顧或老化服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