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相關法規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母法 第25條 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所定七十二小時,自依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緊急安置身心障礙者之時起,即時起算。但下列時間不予計入:一、在途護送時間。二、交通障礙時間。三、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所生不得已之遲滯時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