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2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