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38條 法規: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五章 附則 第38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