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35條 法規: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五章 附則 第35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後,老人福利機構新設、擴充或遷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者,應適用該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