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 第40條 法規:老人福利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相關法規 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福利機構 第40條 政府及老人福利機構接受私人或團體之捐贈,應妥善管理及運用;其屬現金者,應設專戶儲存,專作增進老人福利之用。但捐贈者有指定用途者,應專款專用。前項所受之捐贈,應辦理公開徵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