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 第20條 法規:老人福利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相關法規 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服務措施 第20條 前三條所定居家式服務、社區式服務與機構式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服務之提供,於一定項目,應由專業人員為之;其一定項目、專業人員之訓練、資格取得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