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105條 法規: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四章 機構式服務 › 第六節 緊急送醫服務 第105條 緊急送醫服務內容如下:一、送醫前之檢視及必要急救措施。二、醫療機構與家屬之緊急聯繫服務。三、送醫所需之交通工具服務。四、協助就醫服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