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 第6條 法規: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年度工作計畫及報告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6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財務報表之格式、項目及編製方式,應依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