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中央健康保險目 第4條 政府機關因業務需要,函經保險人同意者,得減免資料處理費及研究人員實地操作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