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保健法 第13條 法規:優生保健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相關法規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罰則 第13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者,依醫師法第二十八條懲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