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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會委員、執行秘書、幹事均為無給職,但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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