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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開會時,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議案表決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之同意與不同意意見人數相等時,取決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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