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之收入。二、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受贈收入。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