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相關法規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母法 第11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無法供應該藥物之需求,指權利人未能充分供應該罕見疾病藥物,經中央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