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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無法供應該藥物之需求,指權利人未能充分供應該罕見疾病藥物,經中央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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