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型戶外活動臨時哺集乳設備及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大型戶外活動場地,緊鄰依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且可資使用者,得免設置臨時哺(集)乳設施。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