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 第3條 法規: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3條 人工生殖子女擬結婚、收養或被收養時,得分別由其擬結婚對象、被收養人或收養人持前條之人工生殖子女證明書,依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向戶政機關申請核發親等關聯資料證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