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給付標準 第5-1條 法規:藥害救濟給付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5-1條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一日修正施行後發生藥害事件者,依第三條及第四條所定額度給付之;修正施行前發生之藥害事件者,依修正施行前所定額度給付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