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50條 法規: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四章 附則 第50條 醫師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親自調劑藥品者,準用藥師法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及本準則之相關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