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藥品廣告審查項目之收費標準如下:一、廣告新申請案之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五千四百元。二、展延申請案之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二千元。三、核定表遺失補發,每件收取新臺幣一千五百元。四、廣告函詢案之審查費,每件收取新臺幣二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