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許可證有效期間展延,應於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
逾前項期限申請者,應重新申請查驗登記。
但於原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重新申請查驗登記者,得檢附查驗登記申請書正本,準用第一百零九條之一規定辦理。
申請展延登記,同時辦理查驗登記事項變更者,應與展延案分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