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109條 法規: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相關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相關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生物性體外診斷試劑之查驗登記相關 第三章 中藥 › 第五節 中藥許可證之展延登記 第109條 中藥許可證有效期間展延,應於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逾前項期限申請者,應重新申請查驗登記。但於原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重新申請查驗登記者,得檢附查驗登記申請書正本,準用第一百零九條之一規定辦理。申請展延登記,同時辦理查驗登記事項變更者,應與展延案分開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