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88條 法規: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編 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 第二章 標準模式 › 第四節 產品實現 第88條 製造業者應就下列與顧客溝通之事項,決定與實施有效之安排:一、產品資訊。二、詢價、合約或訂單之處理與修訂。三、顧客回饋及顧客申訴。四、說明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