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條中藥液劑、露劑、酒劑、膏滋劑、膠劑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一、切斷(碎)設備。二、浸漬設備。三、過濾設備。四、煎熬或濃縮設備。五、蒸餾設備。六、攪拌設備。七、液體充填(分裝)設備。八、膠模盤及切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