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 第32條 法規:藥事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藥事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藥商之管理 第32條 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者,應視其類別,聘用技術人員。前項醫療器材類別及技術人員資格,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