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第5條 法規: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5條 場所內作業區域應明確劃分,兼製其他產品時,應避免影響醫療器材之品質及安全;必要時,其作業區域應個別設置或加以有效區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