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第4條 法規: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4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款醫療器材製造業者,其建築應堅固安全,具有防鼠、防蟲及防塵設計;場所內之排水溝應加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