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60條製造或輸入第八條第一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之不良醫療器…
- 第61條擅用或冒用本人或他人合法醫療器材之名稱、說明書或標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
- 第62條意圖販賣、供應而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或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應辦理查驗登記而以…
- 第64條製造或輸入第八條第二款至第五款、第七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
- 第65條違反第四十六條規定,非醫療器材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
- 第66條傳播業者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刊播廣告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播;未停播者,按次處罰至其停播…
- 第67條違反第五章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分,並得公布其名稱或姓名、醫療器材名稱及所犯情節外,應視其情節分別為下列處分:一、廢止該醫…
- 第6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七條規定,購入或承租未經查驗登記、登錄或非醫療器材商供…
- 第69條醫療器材商使用虛偽不實之文件或資料,辦理本法規定之各項申請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二年內不得…
- 第7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非為醫療器材商而為醫療器材商之業務,或…
- 第7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製造或輸入第八條第六款之不良醫療器材,情節重大,或經主管機關依…
- 第72條依本法規定處罰鍰,受處分人不服時,得於處分書送達後十五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申請復核。但以一次為限。處罰鍰機關應於接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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