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39條 法規:醫療器材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醫療器材臨床試驗之管理 第39條 中央主管機關認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得令試驗之機構中止或終止試驗,或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