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法規: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9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對於前條紀錄,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以網路傳輸者,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相關規定辦理申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