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第24條 法規: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七章 附則 第2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三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二條附表二,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七日修正發布之第十一條附表二及第二十二條附表三,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