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衛生福利部為主管機關(以下簡稱本部),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管理機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