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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條違反第二十條或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其管制藥品管理…
- 第39條未依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或違反第六條、第七條第一項…
- 第40條未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置管制藥品管理人,或未依第七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或違反第十條第二項、第十一條…
- 第41條(刪除)
- 第42條本條例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處罰之。但違反第七條、第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三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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