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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健康食品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之內容,其宣稱之保健效能不得超過許可範圍,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
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效能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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