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第19條 法規: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9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產品營養成分分析報告,其分析項目,應包括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所定之熱量及營養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