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6條 法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相關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相關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沒收沒入追徵追繳違法所得估算及推估計價辦法相關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管理 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立通報系統,劃分食品引起或感染症中毒,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主管之,蒐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