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55條 法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相關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相關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沒收沒入追徵追繳違法所得估算及推估計價辦法相關 第九章 罰則 第55條 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但有關公司、商業或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之廢止,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勒令歇業處分確定後,移由工、商業主管機關或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