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第5條 法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5條 管制小組應以產品之描述、預定用途及加工流程圖所定步驟為基礎,確認生產現場與流程圖相符,並列出所有可能之生物性、化學性及物理性危害物質,執行危害分析,鑑別足以影響食品安全之因子及發生頻率與嚴重性,研訂危害物質之預防、去除及降低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