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第11條 法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1條 食品業者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執行本系統之人員,辦理內部教育訓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