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麴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第3條 法規:紅麴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3條 產品之規格成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每日攝取量所含之monacolinK至少應達四.八毫克,但不得超過十五毫克。二、所含之citrinin含量濃度應低於百萬分之二(2ppm)。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