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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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