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第14條 法規: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章 設施及維護 第14條 實驗室應訂定檢驗所需各項儀器之操作、維修及校正標準作業程序,以及其相關執行紀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